现在很多令人眼花缭乱的保险计划其实都是几种种保险产品的包装组合.特别是一些终身重疾类的产品,全部是由一个终身寿险附加重疾形成的。给客户的感觉是终身都有一个寿险和重疾保障。
保险中的保障功能本质是用一个相对低廉的费用达到重大风险转移的目的。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最需要保障的时期绝大部分都是在子女成长直至经济独立的时期,或者说是作为家庭经济支柱成员的工作时期。因为这个时期家庭经济责任最重,家庭各项开支也最大,也正是一个家庭财富积累的时期,一旦风险来临将严重冲击家庭财务安全。
终身寿险意味着,只要客户完成了保费交付的义务,那么这个保额在保险责任内就一定会给付这一保险合同的保险金受益人。如果缴费期比较长的话,越到后来客户会发现实际上保额就越接近自己所支付的保费。也就是说到了后面实际上客户是在用自己提供的保费实现着自我保障。稍加仔细的观察这个过程,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这实际是一个由最初的风险转嫁(保费少,保额高)逐渐变化到后面风险自担(保费高,保额不变)的一个过程。
众所周知,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是不会很高的,否则保险公司将面临很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对于终身寿险产品,所缴保费相对于定期寿险是很高的,如果单从经济回报的角度看并不合算。那么这样的产品究竟适合什么样的人士呢?我个人认为,终身寿险产品只适用于那些需要做遗产转移的超级富豪们。在规定的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里,只有通过终身寿险的规划,才能让继承人继承遗产前,因着终身寿险的高额赔付,才有足够的现金来支付高额的遗产税,从而取得被继承人的各种金融类或实物类资产。
所以,作为一般普通人来说,实在没有必要通过终身寿险来安排自己的保险规划,完全可以通过定期寿险加定期重疾来做足人身保障,解放出来的资金再通过其他的投资方式来实现金融资产的合理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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